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我院工作实际,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定本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要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和自律意识。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始终与院党支部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院里的决策部署,积极转变作风。改进作风从领导做起,说到做到落到实处,要持之以恒,让群众满意。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三、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一要严格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潍坊市社会福利院改进工作作风八个严”潍福院字[2013]6号;三要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入个严禁,52个不准”;四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五要认真开展党公开工作,实施阳光政务。
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院党支部要求,将反腐倡廉与科室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五、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院党办要通过督促检查、重点抽查、年终考核等措施,深入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要敢干动真碰硬,严肃执纪,违纪必究。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顶风违纪或对不正之风纠正不力,发生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本科室和下属发生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和科室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
以上各条必须认真执行,并于今年十二月二十日前将本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书面报院党支部办公室。
党支部:(盖章) 部门:(盖章)
院党支部书记: 部门负责人:
二〇一五年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