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潍坊市社会福利院
法定代表人:吴建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收养城市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的孤老残幼人员,开展养老托老和其他代养业务。
住所:潍坊市坊子区三马路115号
经费来源: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1448万元
举办单位:潍坊市民政局
2012年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1.资产损益情况上年度结余489.82万元,本年度收入1233.58万元,本年度支出1031.42万元,本年度结余691.98万元;
2.变更登记执行情况:①单位名称事项由潍坊市社会福利院(潍坊市儿童福利)变更为潍坊市社会福利院;②法定代表人事项由张新民变更为吴建元;③宗旨和业务范围事项由负责收养城市居民中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孤老残幼人员,开展养老托老和其他代养业务。变更为负责收养城市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的孤老残幼人员,开展养老托老和其他代养业务。
3.涉及诉讼情况:无;
4.社会投诉情况:无;
5.绩效和受奖惩情况:2012年在市局党委领导下,我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五型”民政为主线,以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为基础,紧紧围绕局党委提出的“一九六五”任务目标和思路举措,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成效,倾力打造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社会福利事业服务窗口,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基层党组织”。
法人证书有效期延续至:2014年3月31日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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