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级别
评估标准
服务内容
三级护理
身体基本健康,日常生活可以自理者。
1.为老人建立健康管理档案。
2.引导老人熟悉居所设施及周围生活环境。
3.负责老人房内卫生及床上用品清洗。
4.督促老人保持个人卫生。
5.督促老人保暖、进餐、服药、适当运动及休息。
6.每日送饭送水服务。膳食科为老人专门定制每日营养食谱。
7.组织老人参加文体娱乐、健康讲座,为老人进行心理疏导。
8.楼层24小时护理员值班。
二级护理
1.在指导下,饮食、起居能自理者。
2.在督促和帮助下,大小便能自理者。
3.患有严重疾病(脑血栓后遗症、心脏病、高血压)病情比较稳定,但日常生活需要适当帮助者。
4.患有多种慢性疾病,不宜多活动或体质尚可,但年龄超过80岁以上者。
完成三级护理内容外:
1.协助老人穿脱衣物。
2.协助老人整理内务、如厕、冲凉。
3.定期为老人清洗外衣、修剪指趾甲。
4.送饭送水,鼓励并协助老人到餐厅用餐;
5.做好老人生活用品的消毒工作。
6.督促并协助老人适量参加户外运动,比如晒太阳、行走等。
一级护理
1.思维功能障碍,言行及大小便轻度不能自控者。
2.饮食起居有部分困难,需要给予协助者。
3.视觉模糊不清或肢体功能障碍行动有困难者。
4.体质尚可,但年龄超过90岁以上者。
完成二级护理内容外:
1.帮助老人起床、穿衣、处理二便、冲凉等。
2. 按时为老人喂水喂饭,及时更换纸尿裤。
3.帮助老人翻身、更换体位,以防压疮。
4.护理员每隔2小时巡房一次。
5. 为老人开展针对性康复及谈心活动。
6.按时为老人分发药品。
特护
1.思维功能严重障碍,完全不能自控和自理大小便者。
2.因各种原因长期卧床不能下地行走者。
3.患有严重疾病(脑血栓后遗症、高血压、心脏病)病情正处于活动期必须绝对卧床者。
4.病情危重,生病体征不稳定,随时会出现病情变化而需要密切观察者。
5.双目失明或肢体残疾,功能严重丧失,生活需特殊照顾者。
6.入住者及家属要求提高护理等级,在生活上和医疗上给予特殊照顾者。
完成一级护理内容外:
1.每日为需要护理的老人做好鼻饲管护理和导尿护理。
2.每日为老人做口腔护理。
3.帮助大便排除困难者进行排便疏导。
4.护理员24小时专人护理服务。
5.对患病老人严密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6.为老人开展针对性的康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