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法人年检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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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支部围绕本单位、本部门发展的重大问题,适时组织进行学习交流和集中研讨。
党支部每年集中学习交流研讨时间不得少于两次,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确定学习交流内容和重点,制定学习交流计划;
2.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做学习动员;
3.个人自学规定书目、文件和参阅材料;
4.组织学习辅导;
5.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认真填写公开承诺书;
6.集中交流研讨;
7.学习致用,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难题,年底上报践诺情况。